为全面提升基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筑牢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屏山县“三项举措”加强食品安全基层治理工作。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基层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监管触角延伸至村(社区),明确网格员职责,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管理精细化、常态化。截至目前,全县171个村(社区)设立兼职食品协管人员,11个乡镇设立食品安全办公室,已设立基层食品协管人员共计171名,包保领导干部551名。
二是聚焦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协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种养殖环节的指导与监督,规范农兽药使用,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把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第一道关口。狠抓基层市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过程控制、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截至目前,开展基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0次,查获违法案件19件。
三是推动社会共治,凝聚基层治理合力。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基层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并公开基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和平台,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大众参与、关心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开展基层食品安全教育培训6次、宣传活动5次,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155件。(黄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