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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2025-09-08 10:20:48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根据《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宜财农〔2025〕8号)和《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宜财农〔2025〕34号),2025年共下达翠屏区中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46.8923万元。

为加强全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强化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结合动物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和翠屏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经费实施方案,现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月19日。如果存在问题或疑问,请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翠屏区农业农村局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1-2331874

意见收集人:赵礼兰,电子邮箱:947776060@qq.com

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宜宾翠屏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1.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3〕3号)和《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宜财农〔2025〕8号)相关要求,结合翠屏区实际,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翠屏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辖区内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提升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处理能力,提高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防治和监控能力,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准确做好疫情监测。加快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提升实验室监测能力。抓好养殖环节、屠宰环节和调运环节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以及屠宰场自检抽检等检测工作。做好消毒药等防疫物资储备及轮换工作,组织疫情扑灭及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翠屏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概算及使用范围

(一)疫苗采购与储存

从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安排94.4万元用于2025年疫苗采购及确保疫苗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强制免疫疫苗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区农业农村局与中标企业签订疫苗采购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疫苗经费。2025年计划采购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苗150万毫升,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20万头份,猪O型口蹄疫灭活苗22万毫升,牛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6万头份、小反刍兽疫疫苗4万头份。由区农业农村局分上、下半年向中标企业支付对应强制免疫疫苗资金。

(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及免疫效价评估

从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安排22万元,用于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包括完善动物疫病监测网络、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等。购买开展疫苗免疫和“先打后补”等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所需试剂、药品、耗材,以及实验室定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等。

(三)应急物资采购与储备

从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安排22.35万元用于购买消毒药和防护装备等。

(四)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从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五)购买动物防疫服务

从2025年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动物防疫防控)中安排30万元用于购买2025年动物防疫服务费。根据各镇、郊区街道的畜禽存栏量、村社数量、行政区域面积和村级防疫员数量进行核算分配,各镇、郊区街道根据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考核情况支付对应动物防疫服务费到个人。

(六)防疫物资采购

从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中安排10万元,从2025年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动物防疫防控)中安排9.64万元,用于购买免疫注射过程中所需的一次性防护服、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免疫注射用金属注射器、采样工具、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等防疫物资,以及为提高养殖业主的防疫意识和技能组织防疫培训和宣传活动的经费,从事动物卫生监测、检测、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体检经费等。

防疫资金补助合计198.39万元,如有结余,可相互调节使用。

三、管理措施

(一)加强项目实施

本项目组织实施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动物卫生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各镇(郊区街道)农业技术综合(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方向

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年度重点工作、支持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确保完成约束性任务。严格经费管理和监督,设定绩效目标;经费使用单位和个人严禁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动物卫生事务中心要加强经费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落实预算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监督和评价

各镇(郊区街道)和局属有关单位要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年度工作情况和绩效目标,加强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监管。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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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川财农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预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宜财农〔2025〕34号)相关要求,结合翠屏区实际,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处置等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障畜产品安全,有效预防、控制和净化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强化翠屏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现辖区内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应免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70%以上。提升动物疫病的防控和处理能力,提高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防治和监控能力,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时准确做好动物疫情监测。加快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提升实验室监测能力。抓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率达到100%。翠屏区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净化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资金概算及使用范围

(一)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从资金中安排21.7327万元,用于翠屏区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期间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如有结余,可延续使用。

(二)动物疫情防控

从资金中安排26.7696万元,用于疫苗采购、免疫效果评估,防疫物资采购及动物疫病宣传培训,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防疫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应急处置及免疫反应补偿,实验室试剂耗材及设备采购与维护等方面。

四、管理措施

(一)加强项目实施

本项目组织实施在省、市业务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下,由区农业农村局下属股站具体牵头负责,各镇(郊区街道)畜牧兽医部门具体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资金使用方向

区农业农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明确重点工作、支持方向、具体任务指标等,确保完成任务。严格经费管理和监督,设定绩效目标;经费使用单位和个人严禁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经费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与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升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四)落实预算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的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推进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内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受益对象等信息公开公示。认真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监督和评价

各镇(郊区街道)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要组织核实资金支持对象的资格、条件,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开展绩效目标执行情况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加强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根据经费的工作情况和绩效目标,加强经费执行情况监管。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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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雷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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